如果要拆分谷歌,应该分出哪些业务来?
谷歌未能在广告服务领域进行创新(在至少十年的时间里,DFP几乎完全没有技术进步),但仍保持着在该领域的主导地位。这是谷歌垄断行为的一个明确指标。将广告服务部门单独拆分,将推动这家新公司进行真正的技术进步,或者(在没有服务器、搜索或交易集成优势的情况下)面对可能发生在隐私和性能等方面创新的实际竞争。 广告部门与谷歌的拆分和更进一步的分离显然是这个建议中最难考虑的部分。谷歌的广告系统之所以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尚不清楚的黑箱整合。我们看着这种分离,但还是会问:这就足够了吗? 如果一家公司控制了供需体系,即使没有执行,也可能让它们对市场提出不公平的要求或直接进行控制。我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论点,但我认为广告技术市场必须从现在起作出真正的改变。此次分离的目的是为这些部门创造机会,使它们能够以能够推动市场创新和变革的方式,真正地与其他广告技术进行竞争,。 所有这些拆分的最终结果应该对一般web用户有利。就像我在最开始说的,这些独立的婴儿铃式企业不应该是没有功能的,也不应该没有盈利的机会。我建议的拆分创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机会:一种部门将不得不在提供服务的能力上进行创新和差异化;另一种部门则必须在更大的广告技术领域提高技术能力。这可能会导致另一种分裂,但我认为这是最公平的。 【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IDC圈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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