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甲骨文近十年的Java版权纠纷即将尘埃落定?
值得注意的是,谷歌公司只复制了一小部分 Java 代码,而且只涉及声明部分。谷歌 Android 系统由 168 个软件包组成,其中有 37 个软件包复制了 Java 的声明。然而,谷歌方面对每项任务中的基础“实现代码”都进行了重写。因此根据谷歌公司的诉书,复制的代码仅占 37 个有争议接口中的 3% 左右,“而在 Android 当中 1500 万条相关代码千的占比甚至不足 0.1%。” ![]() 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山景城的谷歌公司总部。 谷歌公司宣称,其拥有充分的理由不对声明做出变更。当第一款商用 Android 设备于 2008 年底问世时,苹果 iPhone 上市已经一年有余。谷歌方面希望其 Android 平台最终能够与苹果公司当时占据主导的 iOS 平台相媲美。通过保持 Java 声明的完整性,数百万已经投入大量时间学习 Java 编程语言(全球领先的编程语言之一)的独立开发商将能够轻松为 Android 平台构建应用程序。相比之下,重写声明则会削弱 Android 在实际开发领域的竞争能力。 美国反垄断研究所的 Stutz 表示,“大家可以想象一下,您正试图通过一套全新平台迈入某个市场。您不仅需要说服消费者转移到您的平台之上,同时还得说服开发人员为该新平台学习新的编程习惯。” 而根据计算机科学家们的说法,谷歌公司所做的“是一种长期存在且广泛普及的实践方式,其对于实现计算的基本进步至关重要”,并且“已经在过去数十年时间当中推动了整个软件行业的历史创新。” 谷歌公司目前已经成为 Aphabet 联盟的一部分,其宣称自己当初复制的 37 条 Java 声明实际上只是一种不具有版权属性的非表达性工具。这些声明的作用仅仅是激活实现代码。谷歌将声明比喻成电脑上的键盘——当我们按下 A 键时,其会机械地激活底层文字处理程序微软 Word,而后在屏幕上弹出对应的字母。虽然微软 Word 具有版权,但键盘本身却没有。 或者,谷歌方面还准备了一项后备论点。他们认为,即使这些声明具有版权属性,谷歌也仍然可以根据法官制定的“合理使用”原则证明自身行为的合理性。如果确能促进创造性表达或者其它积极社会目标,合理使用原则有时亦支持直接复制这类作法。(例如在该原则的支持下,书籍或电影评论家可以在自己的评论当中引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中的片段,且由此产生的评论作品本身亦构成有价值的新版权作品。) 谷歌公司的这两项论点在美国地方法院上得到了支持,但联邦巡回法院则更认同甲骨文方面的意见。首先,加利福尼亚州北部的美国地区法官 William Alsup 在 2012 年裁定 Java 声明不具有版权属性,但联邦巡回法院于 2014 年推翻了这一审理结果,并将案件送回陪审团以审议合理使用问题。 接下来在 2016 年,陪审团认定谷歌提出的合理使用辩护有效。然而联邦巡回法院于 2018 年再次推翻这项裁决,其支持甲骨文并命令将案件移交给另一支陪审团以计算赔偿金数额。 最高法院是否接受此项案件,最终可能取决于美国副检察长 Noel Francisco 的判断。今年 4 月 29 日,最高法院询问了他的意见,副检察长办公室预计将在今年 9 月中旬或者 12 月初给出批复。据一位熟悉内情的消息人士透露,甲骨文与谷歌双方的律师计划在今年 6 月的单独会议上分别与副检察长办公室讨论此案。 ![]() 2017 年 5 月,副检察长 Noel Francisco 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确认听证会上。他的办公室预计将在今年秋季向最高法院提出是否应该审理甲骨文 - 谷歌案的建议。 谷歌公司曾在 2015 年试图说服最高法院审理此案,但没有成功。当时联邦巡回法院刚刚做出第一次裁决,认定 Java 声明具有版权属性,但还没有涉及合理使用原则的问题。当时政府反对最高法院审理此案,部分理由在于其认同上诉法院提出的 Java 声明应受版权保护的结论。与此同时,批复中写道谷歌提出的“重要问题”主要涉及软件接口的功能性及其对于市场竞争的重要意义——即通过合理使用原则“更好地解决纠纷”。当时陪审团尚未就合理使用做出裁定,因此政府认为最高法院暂时不适合贸然介入案件审理。 现在,既然合理使用问题已经得到确定,那么最终法院接手审理的可能性应该会比较高。 曾为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联合撰写谷歌法庭之友诉书的 Jonathan Band 表示,“最终,案情的走向将完全取决于竞争关系。我们希望在计算机行业当中尽可能多地参与竞争。” 他坦言,作为科技领域的巨头级厂商之一,谷歌乃至 Facebook 与亚马逊都凭借着强大的市场力量而被人们视为自由竞争的巨大威胁,而这样的厂商站出来反对版权控制实际上显得非常奇怪。“就目前的案情而言,纠纷双方的矛盾在于技术拥有者掌握着太多的权力。联邦巡回法院给出的裁定意见,无疑将使技术巨头的优势更加根深蒂固。” 【编辑推荐】
点赞 0 (编辑:好传媒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