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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立法规范人体基因科学研究 纳入民法典

发布时间:2019-04-22 06:21:12 所属栏目:数码 来源:马荣
导读:中关村在线消息:来自新华社的报道,在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中,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中增加了一条新的规定,对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学研究进行规范。 立法规范人体基因科学研究 新规定要求:从事与

中关村在线消息:来自新华社的报道,在今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中,第二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中增加了一条新的规定,对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学研究进行规范。

我国拟立法规范与人体基因、胚胎等有关的科学研究
立法规范人体基因科学研究

新规定要求: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

这也是我国首次在民事立法中作出基础性规定规范此类问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草案作如下修改:

一、将此类活动的规范范围扩大为“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的所有活动;

二、增加规定,开展此类活动,除经主管部门批准外,还应取得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同意;

三、删除有关禁止向受试者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但可以给予必要补偿的规定。

此外,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第七百九十九条第一款增加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草案第八百零三条修改为:其他人格权的许可使用和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编辑:好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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